常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文件
常經信發[2011]20號
常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
關于加強室內裝飾企業資質管理的通知
各室內裝飾企業、有關建筑裝飾企業、有關招標代理公司:
為加強室內裝飾企業資質管理,根據《全國室內裝飾企業資質管理辦法》和《常德市室內裝飾行業管理試行辦法》要求,特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根據有關規定,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全市室內裝飾行業的監督和管理,市室內裝飾協會負責全市室內裝飾設計、施工企業的資質申報、管理工作,經省室內裝飾協會授權,負責相應等級的室內裝飾資質認證工作。
二、從事室內裝飾設計和施工的企業,應嚴格按照《全國室內裝飾企業資質管理辦法》要求,申請辦理資質等級證書,在資質等級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室內裝飾設計與施工。
三、已取得室內裝飾設計、施工資質等級證書的企業須在每年1-3月到發證機構進行資質年檢,逾期不履行年檢手續的,資質證書作廢,且在兩年之內不得重新申報和辦理資質等級證。企業規模、注冊資金、專業技術人員、完成單項工程量等方面達不到資質等級要求的,將按相關規定作降級處理,待各項指標達到要求時,再按程序和規定辦理晉級用續。
四、目前已獲得建筑裝飾資質從事室內裝飾活動的企業,須在2011年12月31日前辦理室內裝飾設計、施工資質。在規定時間內未取得室內裝飾設計、施工資質的,今后不得從事室內裝飾活動。
五、室內裝飾設計、施工資質原則上由市室內裝飾協會于每年6月和11月予以組織申報。在資質申報前,由室內裝飾協會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認證培訓。
六、成立企業資質申報評審委員會。評審委員會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、市室內裝飾協會和相應評審專家組成。資質評審委員會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后,報湖南省室內裝飾協會予以審批認證。
七、所有取得室內裝飾設計、施工資質的企業,須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備案。
八、對偽造、涂改、出借、轉讓資質等級證書的,視其情節給予警告、降低資質等級、撤銷資質等級、公告違規行為的處罰,觸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